近日,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主任孟龙表示,只有持续的、职业化的、强有力的、目标明确的科学有效监管,才能督促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持续、健康、规范发展。要做到这一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至关重要。
据介绍,今年以来,保监会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了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35家保监局对58个保险公司基层机构进行了检查,延伸检查保险中介机构145个。经查明,被检查对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中介业务违法违规等问题,集中表现为通过虚挂保险中介业务、虚列费用、虚假减少保费收入等方式非法套取资金,并利用非法套取资金进行暗箱操作,有的甚至私刻国家机关印章,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从总体看,本次检查的主要是地市以下基层保险机构,虽然每家的保费收入规模都不大,但其违法违规的行为,危害十分严重。一是严重违反《保险法》等法律规定;二是导致公司经营成本大幅提升、营业收入减少,严重侵蚀了经营利润,造成了保险公司虚假亏损;三是助长了不正之风,败坏了行业风气,滋生了腐败,损害了整个行业诚信形象;四是造成被保险人正当利益受损,保险业经营数据严重失真,违反了业务真实合法的监管要求。
对此,有关保监局依法采取了严厉处罚措施。经初步统计,35个保监局共处罚保险公司52家,其中警告1家、罚款50家次计1157万元、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13家次,吊销经营业务许可证2家;共处理保险公司各级各类管理人员130人、从业人员3人,其中责令撤换8人、警告107人、撤销任职资格13人、罚款95人计244.2万元,行业禁入3人。
同时,共处罚保险中介机构62家,其中专业中介机构17家、兼业代理机构45家,罚款合计156万元,责令停业接受新业务1家,吊销经营许可证29家,不予换发许可证3家,通报批评1家次,下发监管函8家次。处理中介机构相关责任人员13人,其中警告11人次、罚款合计13.4万元、撤销任职资格1人,行业禁入1人、监管谈话6人次,通报批评1人次。
此外,共向司法机关等执法部门移交移送违法犯罪线索13起,其中保险公司7起、保险中介机构6起。向税务机关移交保险公司5家次、保险中介机构5家次;向公安机关移交保险公司4家次、保险中介机构1家次;向司法机关移交移送保险公司3家次。
孟龙表示,此次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的范围和边际,保监会从一开始就做了明确界定,核心内容是保险公司与中介机构之间业务、财务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和透明性。此次检查结果表明,全行业都应当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问题保持清醒认识。相信此次检查对各保险公司也一定会有所震动,会更加重视,并且会采取更加得力的整改和纠正措施。
他表示,下半年,保监会将以此次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寻找薄弱环节,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检查成果,持之以恒地将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监管工作推向深入。在保监局查处结果的基础上,分析汇总每家保险总公司的基层机构违法违规问题,向保险总公司董事会、主要股东以及经营管理层通报基层机构中介业务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罚情况,向问题严重的相关保险总公司发出监管函、明确整改要求、责成加强管理。保险总公司限期不整改或者整改走过场的,将进一步研究采取严厉的后续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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